天津泰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油(天津)南港工业区燃气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上游供气价格浮动情况,按照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自11月1日起,调整我区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具体价格与天津市保持一致,现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2-2023年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2〕344号),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2-2023年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2〕344号)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