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开发区科技局现征集开发区2016年度专利示范单位,科技局将对申报企业进行初选及评审,择优支持25家企业,资助金额分10万和20万两档。请申报企业于4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提交到科技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专利示范单位资助申报条件:
1、 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2、 上年度专利申请量不少于15件;
3、 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4、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上一年对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应用等工作的资金投入(包括:专利申请、维持、诉讼、信息查询、培训等费用和专利工作人员工资、奖励)不少于30万元,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较多;
5、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及事件发生;
6、无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45号《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列出的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
7、在天津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显示信用风险分类为良好;
8、获得专利示范单位资助的应在享受政策壹年期内,每年须申请20件以上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申报材料:
1.《材料清单》一份。
2.《开发区专利示范单位申请表》一份。
3.《财政扶持项目资金审批表》一份。
4.上年度企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5.2017年专利申请数量要求的承诺书
6.2016年知识产权工作概述(1000字以内)
7.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
8.《申请泰达科技发展金企业年初发展计划表》一份。
9.有税务部门印章的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只提交封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一份。
附件:《开发区专利示范单位申请表》
《财政扶持项目资金审批表》
《申请泰达科技发展金企业年初发展计划表》
联系电话:25202169,25201859,25201381
联系人:崔玉梅 孙春华
邮箱:tedatech@126.com
开发区科技发展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