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贡献奖”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型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贡献奖”评选以及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财政资金支持工作,进一步促进企业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积极推动区域建立“合力共治、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新格局,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支持办法》的规定,结合区域实际状况,特制定《天津开发区2016年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贡献奖评选实施细则》、《天津开发区2016年度科技型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贡献奖评选实施细则》以及《天津开发区2016年度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支持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天津开发区2016年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贡献奖评选实施细则》
2.《天津开发区2016年度科技型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突出贡献奖评选实施细则》
3.《天津开发区2016年度促进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支持办法实施细则》
天津开发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