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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发区关于开展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岗位知识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5 14:41 来源: 分享到: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滨海新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统计从业人员岗位知识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津滨统发〔2017〕7号)的要求,为普及基层统计人员岗位知识,提高统计人员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天津开发区组织开展2017年全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

    (一)凡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尚未取得《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合格证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统计工作意向的人员均应报名参加培训。

    (二)参加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采取面授辅导,半脱产方式进行,面授与自学时间不少于40课时,培训收费200元/人(含教材)。

    (三)培训课程:统一使用国家统计局指定的教材,课程为《统计法规与实务》(含职业道德)。

    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一)凡是在2016年以前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参加2017年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换取2017年新证书。

    (二)参加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面授辅导不少于16课时,培训收费为100元/人(含教材)。

    (三)培训课程:《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三、考试报名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岗位知识培训考试

    岗位知识培训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6月9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22日-6月9日;

    需携带材料:

    (1)彩色1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张;

    2.考试时间:2017年9月3日上午9:00—11:00 ,

    《统计法规与实务》(含职业道德)。

    (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8日—6月9日。

    需携带材料:

    (1)彩色1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张;

    (3)《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考试时间:2017年8月27日上午9:00—11:00,

    《基层统计报表填报指南》。

    四、培训考试组织管理

    (一)天津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统计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和继续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二)天津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天津滨海职业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和继续教育考试报名、培训和考试等工作。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6217373

    报名地址:天津滨海职业培训中心一楼114室(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

    特此通知。



                                                   
    2017年5月23日

    (此件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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