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22-65819405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号
项目名称:于家堡新华路(二期)地下车行系统能源管线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
批准日期:2018.10.16
批准文号:津滨商管许可〔2018〕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