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服务机构: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7〕4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对2018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其作为遴选下一年度服务机构的重要依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材料: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年度考核自评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二、集中受理时间
请各服务机构在集中受理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年度考核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1月10日(周四)14:00—16:00
2019年1月11日(周五)14:00—16:00
集中受理单位:天津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集中受理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层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三、联系方式
天津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电话:25202164 25202141
附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年度考核自评表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