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审查,天津市环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店等1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第1期《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2018年12月28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局开发区分局审查,天津市环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一店等1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 2018年第1期《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