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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科技局关于推荐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4 15:15 来源: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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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市科委关于受理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开发区科技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开发区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开展申报工作,申报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一、受理时间
        请于2017年5月5日(周五)16: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开发区科技局电子邮箱进行审阅。开发区科技局将择优选择,并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请被推荐申报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单位于2017年5月12日(周五)16:00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局。过期不予推荐。

       二、受理地点
        开发区科技局
        地址:天津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层
       三、申报表格
       请见附件或从该 网址下载

      四、联系方式
        吴天昊,电话:25202777,邮箱:wuth@teda.gov.cn
        吴家海,电话:25201385,邮箱:wujh@teda.gov.cn


        科技局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17/4/14/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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