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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科委关于征集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科技服务业领域) 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17:34 来源: 分享到: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切实推进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精神,推动科技服务业显著提升产业综合竞争新优势,加快推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规模和效益,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启动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科技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工作。
      现发布2017年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科技服务业领域)征集指南,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具备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中央企业在我市登记备案的省级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产权明晰,独立核算,守法经营,经济效益良好或发展趋势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纳入科技服务业统计范畴的企业、单位(按国家统计局令第15号:《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统计分类)。
      3.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二)项目经费要求
      1.项目投资额最低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
      2.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资助资金时,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资金的数量和比例,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30%,且不超过牵头单位注册资金的50%。
      3. 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额不能全部资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申请资助资金额与该专项实际可能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请单位增加自筹资金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三)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具有较明显的公共服务特征;符合推进供给侧改革,扩大新消费引领;体现科技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具备较强发展潜力。
      2.申报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一般应能在2017年启动,并在2年内建设完成。
      3.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获得过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且项目没有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申报本专项,市科委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查重后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视具体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 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 承担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有未经批准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未按要求执行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 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纸质申报材料准备
      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本通知附件《2017年度天津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科技服务业领域项目申请报告》模板撰写相关申报材料(该项目需进行天津市投资项目备案登记,具体请咨询区审批部门),纸质版一式七份,其中至少2份为签字盖章原件,并在封面右上部标明。每份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二)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功能区)科技局(委),科技局(委)审核申报材料后,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优质项目优先推荐,并出具推荐函。
      (三)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将7份申报材料及区推荐函报送至市科委。
      受理时间:2017年5月18日—6月18日
      受理地点:天津市科技服务业协会(地址:和平区拉萨道16号,电话:58661502,传真:58661503)
      (四)形式和技术审查
      项目受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市科委负责处室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形成审查和技术审查均通过的项目予以上会评审。
      完成纸质材料受理后,市科委将组织评审。

      三、重点支持方向
      (一)支持专业化技术服务。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规划设计、测绘、检验检测、认证和计量服务、标准制定及专业化服务外包等共性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各类服务平台的搭建。
      (二)支持综合科技服务。包括为科技活动提供的咨询调查服务、技术管理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等各类服务平台的搭建。
      (三)支持科技金融服务。包括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搭建,为科技企业提供资本对接、融资路演、股版上市、海内外并购等各类专业化服务平台;保障金融安全的软硬件开发。
      (四)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重点包括为科技活动提供的知识产权服务、技术转移、技术推广、科技法律等各类服务平台的建设。

      四、咨询电话
      市科委高新处 张彦云  58832822
         开发区科技局 代腾飞;陈志远,电话:25201230;25202165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25208036
         开发区科技局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层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地址:开发区第二大街 MSD-A1座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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