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节〔2017〕250号),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52号),并组织符合规范条件和相关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规范条件和申请书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于2018年12月14日(周五)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开发区科工局,电子版发送至dongjie@teda.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和《环保装备制造行业(环境监测仪器)规范条件》及相关申请书
2018年11月29日
(联系人:董 洁 联系电话:2520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