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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开发区区市场监管局《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18 16:37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天津市开发区市场监督局审查,天津市启东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一店等2家企业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 2019年第1期《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

             




    2019年2月18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19/2/2019年第1期《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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