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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细则)

发布日期:2019-03-28 14:09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有关文件的要求,创新政府执法水平,营造公平执法环境,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了2019年抽查计划。

    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事项清单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建质安[2010]1207号)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

    (二)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的建管中心公布的权责清单,2019年建管中心对开发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抽查。

    (三)检查使用表格

    检查使用的检查表格为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总队印发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用表》、天津市建委印发的《建筑市场检查表》。

    二、 “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流程

    (一)确定检查和比例。

    2019年全年计划开展三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于4月春季、8月夏季、12月冬季,具体检查时间依据实际情况通知。每次检查工程项目数不少于纳入监督的实际在施工程项目总数的7%。

    (二)抽取检查工程项目和检查人员

    采用随机抽取软件方式抽取。检查工程项目和检查人员从已经更新的“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建管中心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1)抽取检查人员。

    检查组由4名执法人员组成,从“建管中心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执法人员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再抽取2名执法人员检查建筑市场。“建管中心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按顺序编号,采用随机抽取软件进行抽取号码,抽出号码对应的检查人员编号。本次检查由第三方安全机构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

    (2)抽取检查工程项目。

    检查的工程项目的抽取。根据不少于纳入监督的实际在施工程项目总数的7%,确定出每次检查项目数量。将“开发区建设工程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编号,采用随机抽取软件抽出检查工程项目的编号,抽出号码对应的工程项目编号。

    (3)建立检查人员递补抽取机制。

    对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依法回避或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与检查的,按抽取程序递补人员。

    (三)现场检查程序依法合规。

    检查组应在活动开始两周内完成对被随机抽取项目的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确定检查时间。双随机抽查工作应严格按照建管中心执法检查工作制度执行。检查人员到达检查现场应出示执法证件并对检查事项进行告知,使用规定的统一检查表格,依据检查情况依法处理,确保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每个项目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到“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打分评价。对于检查中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人员应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暂停施工、行政处罚立案等执法手段处理,并及时通报工程项目所属监督部门。被检查的工程项目所属监督部门的监督人员应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核。

    (四)检查情况及时公开。

    每次检查结束后执法监察部及时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出具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 “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应主动公开。建管中心及时将“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年度检查计划、检查情况进行公开,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二)从严检查,严打违法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检查人员要将检查情况及时计入诚信体系,及时收集违法证据,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

    (三)执法人员要做好与日常工作的衔接,提前安排好工作时间。检查中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四)区内各工程项目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参建各方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到场接受检查,相关资料应长期放置现场备查。

    (五)本计划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六)本计划仅适用于2019年,在此期间如有调整不再另行发布。





    2019年3月11


    政策解读《2019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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