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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科工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02 10:12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要求,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015年6月20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及《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津政发〔2005〕043号)有关规定,现将受理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材料填报方式

    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书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提名单位和提名人须依照《2019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一)中的具体要求,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kjjl.kxjs.tj.gov.cn/)进行提名材料填报。

    请申请单位于2018年7月17日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受理审查表(参见附件)到开发区科工局,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名请写单位名称。因推荐名额限制,我局将择优推荐,获推荐名额的单位统一参加我局组织的申报培训,培训会上将统一分配“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

    二、系统填报截止时间

    2019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纸质材料报送安排

    报送时间: 2019年8月21日

    受理单位:天津开发区科工局

    单位地址:开发区管委会B区5层

    四、具体要求

    (一)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继续实行提名制,提名条件、要求等详见《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附件二)。

    (二)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按等级标准提名,提名项目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评其他奖级。

    (三)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择优命名特等奖(从一等奖项目中产生)。

    (四)提名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9年7月26日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企业创新工程类项目除外)。

    五、联系方式

    天津开发区科工局 代腾飞

    联系电话:25201230

    电子邮箱:daitengfei@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2、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

    3、项目汇总表、受理审查表

    4、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系统说明





                                                  开发区科工局

                                                  2019年7月1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19/7/[9550]1.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22/6/[9551]2.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19/7/[9552]3.项目汇总表、受理审查表.doc
    https://attNew.teda.gov.cn/upload/files/2019/7/[9553]4.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系统说明.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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