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登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基本信息(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帐号继续有效)、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企业可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入库登记编号。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线进行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工作,原则上每月公示、公告一批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三、请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及时参加评价工作,取得2020年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按照《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暂行办法》(津科规〔2018〕9号)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申请享受相应的研发投入后补助。
四、填报注意事项
请确认在信息服务平台“用户信息”的“企业信息”中的如下选项:
1、是否属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是
所属经济开发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2、是否属于国家级高新区:否
3、是否属于新区内企业:是
新区名称:滨海新区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25201321,25202141;王俊,崔建。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87899468,87895889;徐宗勋,李坦。
特此通知。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2、天津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暂行办法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