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天津市2019年度首次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已开始拨付,按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开发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津开发〔2017〕46号)第五条,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按其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至2亿元(含)、2亿元以上三个档次,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奖励的规定,请各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于6月3日前完成在线申报。
一、申报方式
请登录泰达政务网(www.teda.gov.cn)办理。奖励分上级和本级两部分,请同时申报。
上级拨付(天津市50%)流程:泰达政务网→服务→其他→上级专项资金(科技类)兑现指南→在线办理。
区级拨付(经开区50%)流程:泰达政务网→服务→泰达科技创新十条→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兑现指南→在线办理。
二、咨询电话
经开区科技创新局高新技术科:25201321、25202860
天津经开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