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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历史记忆!天津经开区面向社会征集区域发展档案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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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06 14:50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为以档案史料真实反映天津经开区发展的辉煌历程和历史面貌,充分发挥档案馆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能,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留存历史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天津经开区档案馆自6月2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经济社会发展、城市面貌变化、精神文明进步、社会治理提升、人民幸福生活等方面的档案史料。

    一、征集内容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经开区视察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史料;外国政要或者国际组织负责人、著名外国友人在经开区活动形成的档案史料;副省级以上领导在经开区考察、调研形成的照片和音像资料。

    (二)经开区在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1、反映经开区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参与抗击新冠疫情先进典型的档案资料。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和科研人员支援武汉、上海等地工作资料以及社区、科研、公安、交通等“抗疫”一线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抗疫日记、请战书、志愿服务凭证、捐赠物资凭证等。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等。

    2、反映经开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文字材料、照片图片、音像视频、艺术创作等。特别是反映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及干部职工、街道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一线工作资料、音像照片、日记书信、荣誉证书、奖状奖杯、实物以及社会各阶层创意、制作、传播的原创公益广告,专题片、小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品,以及创文书籍、宣传册页等档案资料。

    (三)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经开区籍或曾在经开区工作、活动过的著名人士、知名艺术家,创作或表演的反映重大历史题材、代表作的作品、照片及音像档案史料等。

    (四)经开区名胜古迹、民情风俗及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产品档案资料;本区知名人士、老开发等名人手迹、典籍掌故、著作、日记、照片、家谱、画卷、史稿等档案史料。

    (五)经开区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杰出青年、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及获市级以上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人员的档案资料。

    (六)经开区区域改造和建设中反映城区建设、旧区改造、绿地规划和改革开放前后城市面貌变迁的照片、文字、视频、实物等档案史料。

    (七)其他具有经开区特色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文字材料要求原稿。

    (二)照片为未经PS处理的原始照片,每张照片电子版不小于1M、图片为jpg、raw格式。

    (三)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时长应大于30秒,格式为MP3、AVI、MP4等常用视频格式即可。

    (四)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为原件。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可直接向经开区档案馆捐赠,同时提供捐赠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经开区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由档案馆永久保存。

    (二)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所有者暂无捐赠意愿的,可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三)口述录制。对经开区各历史时期重要活动、重大事件,重大项目的亲历者,可结合实际情况录制口述档案。

    四、说明事项

    (一)档案资料应权属明晰,客观真实,并附必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等)。

    (二)凡以捐赠、复制等方式被征集的各类档案史料,原持有人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捐赠、录制口述史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经开区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本馆可提供上门服务,协商有关事项。

    联系地址:天津经开区宏达街21号档案馆指导接收部

    联系人:冯秀宁、苏少瑷

    联系电话:25203267、25203229

    征集邮箱:fengxn@teda.gov.cn

    邮编:3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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