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热点问题

天津市“海河工匠”企业培训中心认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7-08 13:29 来源: 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咨询问题:天津市“海河工匠”企业培训中心认定

    回复问题:

    一、事项概要

    面向全市各领域、各行业,遴选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鼓励其利用自有设施设备开展职工培训,并给予政策支持。

    二、申请条件

    经开区注册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 培训场地与培训项目相适应,设施设备与培训规模相匹配,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 具有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教师具有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水平,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个培训项目配备1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2名以上实训课教师。有专职管理人员。

    4. 具有完善的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应急保障等管理制度。

    三、办理流程

    企业在“泰省事”网上提交申请---经开区人社局网上预审---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对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去企业实地复核---实地复核通过后,企业将纸版申报材料递交窗口---市人社局审批,并授予“海河工匠培训基地(企业培训中心)”铭牌---企业与经开区人社局签订《承担海河工匠培训协议书》---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培训

    四、办理途径

    (一)线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登录“泰省事”(https://tss.teda.gov.cn/index.html),选择海河工匠建设业务,按照要求及样表上传附件。

    (二)线下办理

    1.所需材料

    (1)《天津市企业培训中心申报表》3份;天津市“海河工匠”企业培训中心申请表.docx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申请企业培训中心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1份,内容含社保缴费人数);

    (4)专职管理人员需提供任命文件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1份;

    (5)教师花名册(电子版)教师花名册.xlsx,每个申报项目授课教师的职称证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内部讲师和兼职教师需提供聘书等证明材料;

    (6)培训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7)开户银行许可证;

    (8)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应急保障等制度。

    2.办理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MSD-A1座二楼)

    3.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五、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其他说明

     1、经遴选确定的企业培训中心,开展“职业市场需求程度目录”内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给予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

     2、咨询电话:252037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