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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2-01-26 15:54 来源: 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咨询问题: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回复问题:

    一、事项概要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创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可到户籍地、常住地、前就业地、前参保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二、申请条件

    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或上一家离职单位已为其办理完毕退工备案手续。

    三、办事流程

    1、个人按规定提交各项申办材料;

    2、审核个人提交的材料,材料合格后受理业务,材料不合格,一次性告知。

    四、办事途径

    (一)线上办理

    注册登录“泰省事”(http://tss.teda.gov.cn/),按照系统要求及样表上传材料

    (二)线下办理

    1、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登记表》(窗口提供,办理时需填写);

    (2)身份证原件。

    2、办理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MSD-A1)

    3、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伏天作息:9:00-12:00, 14:30-17:00,冬季作息:9:00-12:00 ,13:30-16:30)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设立依据

    1、《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2、《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

    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工转档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64号)

    七、注意事项

    1、失业登记涉及个人切身利益,需失业人员本人办理;

    2、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时,须仔细核对表格信息是否填报正确,一旦受理通过,无法修改;

    3、 就业转失业并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应先办理失业登记后方可申办失业保险待遇首次申领手续。逾期未及时办理将无法享受各项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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