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本预案编制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应对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时,应急响应机制及各部门在应急处置中应采取的行动,扮演的角色和担当的职责,及时、有序、高效地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企业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滨海新区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滨海新区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突发事件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高效、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范,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不涉及天津南港工业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成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人感染禽流感疫情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总 指 挥:王 盛 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李泽民 管委会副主任
张国盛 管委会副主任(执行副总指挥)
郑 凯 管委会副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由教文卫体局、管委会办公室共同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曾佳兼任。
指挥部成员由管委会办公室、教文卫体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用事业局、贸易发展局、财政局、审计局、公安开发分局、西区办、中区办、北塘企业总部园办公室、逸仙园公司、微电子总公司、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南部新兴产业区开发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需要,指挥部聘请公共卫生、动物防疫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开展疫情预防和处置工作。
2.2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负责开发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及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2.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教文卫体局负责监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适时向指挥部提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预案启动及防控工作建议;负责对口滨海新区卫计委,牵头组织落实上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口滨海新区动物疫控管理部门,落实上级政府工作动物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召开指挥部工作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指挥部决定事项,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公众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1。
3.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及处置措施
开发区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采取两级响应机制。
3.1 Ⅱ级响应
3.1.1启动条件
京津冀地区已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开发区辖区内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
3.1.2重点任务:
(1)启动应急预案,加强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监测、防控工作,完善疑似病例分诊及救治工作流程。
(2)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区间应急联动机制。
(3)核实卫生防疫专业处置队伍、应急指挥部工作团队应急通讯录。
(4)检查、补充必要的药品及人员防护物资储备。
(5)发现疑似病例后,做好疑似人员隔离、密切接触者确定及现场消毒工作,同时根据上级卫生疾控部门意见,开展相应防控工作。
3.1.3处置措施: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监测、预警、应急资源保障、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疫情监测与预案启动
(1)教文卫体局向指挥部建议启动应急预案。
(2)教文卫体局负责成立专家组,组织开展流感样病例预检分诊工作,建立疑似、确诊病例的救治工作流程,启动临床流
感样病例疫情监测工作。出现疑似病例后,需启动每日报告制度,
向指挥部报告疫情情况,并做好疑似样本采集、送检工作。
(3)教文卫体局负责保持与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及滨海新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密切联系,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随时获取动态信息,提出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建议。
(4)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口滨海新区动物疫控管理部门,适时向指挥部提出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建议。
(5)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指挥部的意见传达至各成员单位。
(二)应急资源保障
(1)教文卫体局负责启动专业处置队伍24小时待命的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区内疾控、医疗单位相关人员开展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专业技术培训,熟练并掌握疫情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及标本采集方法;指导成员单位储备适量的医用个人防护用品及消毒器械、消毒药品,视疫情形势储备抗流感病毒药物。
(2)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负责根据各成员单位现场处置工作需要,核查、补充现场处置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器材。
(3)市场监管局负责与滨海新区对口部门衔接,加强与疫情处置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消毒粉等物资生产厂家的沟通,协调生产企业保证物品供应。
(4)财政局、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提供疫情防控工作经费保障。
(三)动物疫情防控
(1)市场监管局、城管局负责加大日常巡查执法力度,依法清理农贸市场、早晚便民市场存在的非法活禽交易,严防活禽市场引发感染事件发生。负责加强餐饮企业食品卫生监管,督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口稠密等公共场所做好通风换气、消毒、清洁工作。
(2)城管局加强执法,对社区内非法养殖活禽的住户进行登记排查,责令其对非法养殖的活禽限期清理处置,坚决取缔社区非法活禽养殖行为。对辖区范围内养鸽户加强免疫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养鸽户按期完成信鸽免疫,告知养鸽户在疫情发生期间禁止信鸽放飞。
(3)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负责协调滨海新区动物疫控管理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请其协助开发区开展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4)公安开发分局负责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地做好执法现场稳控工作。
(5)公用事业局负责督促公共设施养护企业做好饲养禽类的免疫工作,对违规饲养活禽的行为进行排查,督促其限期清理,必要时可向指挥部申请,调派城管、公安部门联合行动。
(6)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现场防控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在滨海新区动物疫控专业部门协助下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3.2 Ⅰ级响应
3.2.1启动条件
开发区辖区内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
3.2.2重点任务:
(1)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
(2)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确诊病例进行转诊工作,并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根据上级卫生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开发区防控H7N9禽流感具体工作方案。
(4)加强每日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启动零报告制度。
(5)建立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疫情防控信息。
(6)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3.2.3处置措施:
在完成II级响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教文卫体局负责协调天津市、滨海新区两级卫计委,由市急救中心指派120专用车辆,将确诊病人送往天津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定点收治单位进行隔离治疗,根据上级政府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确定我区密切接触者的留观场所。
(2)教文卫体局负责每日向指挥部及滨海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疫情情况,为指挥部掌握疫情进展、科学防控提供信息支撑。
(3)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每日向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报告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经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汇总后,向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向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报告。
(4)由教文卫体局提供宣传素材,社区居委会、公寓管理中心、贸发局负责面向幼儿园、学校、社区、公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5)管委会办公室(新闻办)负责密切关注舆情,把握公众对疫情事态的关注点,建立疫情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社会稳定。
(6)教文卫体局、管委会办公室(应急办)负责根据储备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评估、预测物资需求,拟定物资采购清单报指挥部批准。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滨海新区对口部门调集储备物资,必要时负责联系生产企业或经销单位最大程度地满足防控物
资需求。
(7)公安开发分局负责配合相关单位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响应终止
启动II级响应后,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专家组意见,结合开发区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向指挥部提出响应终止建议,报滨海新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总指挥宣布我区应急状态终止,并由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
启动I级响应后,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适时终止应急响应,由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我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过程进行评估,并对应急处置期间调集、征用的应急物资和劳务按有关规定提出补偿方案,经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审计局负责对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实行审计监督。
5.附件
5.1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5.2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讯录(略)
5.3应急物资需求表(略)
附件: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
单位名称 | 职责清单 |
管委会办公室 | 1.作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 2.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汇总及协调联动机制。 3.对口滨海新区动物疫情防控管理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动物疫情防控及病死禽类检验检疫、清理等应急处置工作。 4.储备定量的政府应急人员防护物资和防护器材。 5.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开展网络舆情监控及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
教文卫体局 | 1.作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疫情防控及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做好公众卫生防疫工作及专业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发现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协同处置。 3.负责组织做好医护人员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4.负责指导区内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保育院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
市场监管局 | 1.负责加强集贸市场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市场活禽交易专项整治,对市场存在的非法活禽交易要坚决依法清理,对早晚便民市场经营活禽要坚决取缔,严防活禽市场引发感染事件发生。 2.负责加强餐饮企业管理,杜绝活禽饲养及屠宰。 3.负责督促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人口稠密等公共场所做好通风换气,做好消毒、清洁工作。 4.负责与滨海新区对口部门衔接,加强与疫情处置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消毒粉等物资生产厂家的沟通,协调生产企业保证物品供应。 |
城市管理局 | 1.负责加强市容综合整治执法检查工作,取缔城区家禽养殖;检查社区内饲养的犬类、鸽子的登记及免疫注射情况,督促饲养户依规做好犬类、鸽子免疫注射。 2.预案启动后,负责监督社区居民停止鸽子放飞。 3.负责及时收集、清除小区及道路垃圾,发现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协同处置。 4.负责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预防疫情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方式和心态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避免引起恐慌,保持社会稳定。 |
公用事业局 | 负责落实区公共设施养护范围内的绿地、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公共设施养护企业做好饲养的犬类、信鸽的免疫工作,对违规饲养活禽、家畜的行为进行排查,督促其限期清理,发现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协同处置。 |
贸易发展局 | 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厂区的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发现疫情信息及时报告、协同。 |
公安开发分局 |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负责落实《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加强养犬管理。 |
财政局 | 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应急资金保障。 |
审计局 | 负责对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审计监督。 |
西区办、中区办、北塘企业总部园办公室、逸仙园公司、微电子总公司、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南部新兴产业区开发公司 | 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疫情监控,建立属地应急响应机制,同属地政府建立联动机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