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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推出20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业务

发布日期:2021-03-12 09:27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近日,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与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跨省云签”落实“跨省通办”,签署《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授权协议》,正式推出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工作机制。这既是国家级经开区之间落实“跨省通办”指导意见要求,形成长效机制的首个案例,也是依托京津冀一体化大背景,政务服务改革的新成果。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同年12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8号),根据国家指导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积极开展政策研究与相关落实工作,逐步明确任务要求、确定工作思路及实施步骤,通过走访企业、召开部门座谈会等方式收集企业需求、摸清区内现状。

    为精准定位京津两地办事“两头跑”的实际困难,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赴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工作交流,对国家级经开区之间的“跨省通办”合作模式进行探索。在两地政务服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月下旬制定《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就深化交流合作、签署授权协议、明确审批标准、开展业务互学及拓展事项范围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部署,并制定工作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

    按照该方案的有关安排,两地根据经开区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信息化系统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出20项(天津、北京各10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首批两区通办服务内容,研究细化各事项跨省办理模式和流程,并予以固化。

    依托前期坚实的工作基础,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两地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正式签署了《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授权协议》,对相关服务环节予以授权。两地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本次签约仪式标志着两个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改革落实的正式启动,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背景下,两区将强化前端服务、细化工作流程、统一办事标准、固化改革成果,逐步扩大两区“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不断完善“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工作模式,形成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模式典范,提升两地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首批京津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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