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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组织开展规范运用监督执纪 “第一种形态”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1-04-20 09:59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为进一步抓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意见》精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1年4月16日,经开区组织开展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专题培训,邀请市纪委监委法规室主任赵澎就“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进行专题讲座,党委副书记张青主持,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赵澎同志结合市委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意见》(简称《意见》),以问题为导向,从“第一种形态”提出的重大意义、制定《意见》的背景和简要过程、适用《意见》需要重点和把握的内容、运用“第一种形态”体会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针对性、操作性很强。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要真正做到严管就是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二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用好用准“第一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切实掌握好方法,形成好习惯,培育好作风。三是落实好党内法规,形成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有关制度规范,统筹推进“第一种形态”运用的日常化与规范化,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此次讲座是经开区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委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意识的重要举措。参加讲座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深入阐述了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和方式方法,对今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经开区党委、管委会内设部门、专业机构、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及基层纪委负责同志100余人参加培训。(经开区纪委巡察办(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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