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泰达政务

泰达在全市率先制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改革 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02-01 09:33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1月30日,天津经开区审议通过首批行政执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柔性执法“三张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同步审议通过《经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系列配套文件。经开区柔性执法“三张清单”为天津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也是经开区历史上首次发布关于行政处罚的清单。清单共计108项,涵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以及教育、体育、文化、民政等8大领域,基本覆盖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社会民生相关内容。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各种情况的规定,经开区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对不同情形的违法事项进行了明确的区分。清单中明确:不予处罚清单涉及包括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在内的7个领域,共计58项;减轻处罚清单涉及文化、城市管理等6个领域,共计26项;从轻处罚清单涉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6个领域,共计24项。

    此次清单的实施对经开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具有重要意义。清单的制定是要解决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面临“怎样的情形才构成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以及行政管理部门担忧“不予处罚”会被标签为“行政不作为”的问题,通过形成明确的标准,全面规范经开区行政执法和处罚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执法效率。

    同时,经开区将通过清单的实施进一步服务区内企业,促进企业良性合规发展。经开区在对企业满产达产的走访过程中发现,很多企业急于快速发展,但因为人员短缺等情况,导致专业性不足,细节缺失,没有认真对照个别规范和标准。企业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施以重罚,将对企业发展雪上加霜。经开区从监管角度主动作为,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帮助企业走出暂时的困境,真正做到量体裁衣、雪中送炭,“寓监管于服务,以服务促监督”。

    作为包容审慎监管、“放管结合”的创新性探索,经开区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的制定体现出一系列突出特点。

    • 必要性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提出关于法治建设、优化监管执法相关要求,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各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制定并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这是制定该清单的根本要求。

    • 集成性

    不同于以往其他地区由单一执法部门仅出台本领域执法清单的做法,该清单由经开区营商环境办公室与经开区司法局共同牵头统筹推动,内容涉及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教卫体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各个执法领域,可以互相借鉴,协同执行。

    • 引领性

    该清单在天津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也是经开区历史上首次制定关于行政执法的清单。在天津市出台各项政策基础上,经开区此次率先研究推出了25项新的包容审慎监管事项,将对其他区域落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要求,制定相应清单提供借鉴作用。

    • 可操作性和持续性

    清单明确不同情形下行政执法裁量权的统一标准和行政执法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了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以《指导意见》为抓手,以《实施办法》为保障,形成逐步动态调整完善的清单制度体系,确保该清单于2023年底基本覆盖行政执法全领域。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不断提出加强法治建设、优化监管执法相关要求。天津经开区在执法监管领域打出系列“组合拳”标志着经开区对于行政执法领域自由裁量权的进一步缩减,是“刀刃向内”的革命,是对于模糊地带、灰色地带的约束,是对于干部执法的规范,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经开区将不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改革,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更多新的努力和探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