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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7-11-21 13:43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分享到:
  • 2017年11月20日,行政审批局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行政审批局全体行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同志要认真对标《规定》要求,结合审批局实际,落实各项规定,一是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严格执行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二是落实非公企业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与公有制企业同等待遇;三是建立智能审核系统,实行智能报件;四是试行信用承诺审批,建立企业家个人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五是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六是落实“马上就办”,实行承诺办结制度,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60%以上;七是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和单一窗口、综合管理服务机制;八是坚决抵制“庸懒散浮拖”行为。


    会议要求,行政审批局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从机构、定位、服务、业务、平台、空间等六个维度,系统变革,均衡发力,重构产品精致、服务精细、过程精练、体验精彩的新型政务,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不断升级营商环境的核心载体,持续推进以行政审批为重点的政务服务改革。一是坚持系统提升,建立政务服务水平的量化指标,运用智慧政务,把一站式、一窗式做到位,把天津市统一的行政效能绩效考核办法和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坚持本质提升,研究清理“跑腿型中介”和“专业型中介”,从时间成本、中介成本、规费成本、管理成本等方面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家省事省时省钱,有真正的获得感;三是坚持效能提升,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资源,做好服务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提高服务覆盖率,在实现“三全”服务的基础上进行“三全”变革,努力实现“三零”目标,即零跑腿、零等待、零成本;四是建立双重考量绩效体系,整个审批服务的完成,客户30%的获得感来自于需求的事项,70%的获得感来自于体验,下一步要重点考量工作人员代理办结率、一次办结率、网办率、评价反馈率,着力考察客户需求实现、体验一流和持续提升等方面的反馈信息。(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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