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委、管委会关于开展群租房治理工作的要求,由委办流动办牵头,联合建交局、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安监局、人社局等单位,近期对开发区范围内群租房进行全面集中整治。
活动要求房屋产权人、二房东在接到公安分局下发的《关于群租房限期清退告知书》七日内,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并自行予以拆除清退群租房,消除安全隐患。(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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