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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滨海新区集中治理十类网络乱象

发布日期:2023-05-24 14:52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分享到:
  • 按照中央网信办2023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滨海新区区委网信办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为期3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深入清理处置涉滨海新区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坚决打击恶意炒作行为,依法查处侵害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为企业聚精会神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

    专项行动重点治理以下十类网络乱象: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

    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

    9.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0.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滨海新区区委网信办将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受理处置网络举报,会同5个开发区、21个街镇网信办,围绕十类网络乱象全面清理处置相关违法不良信息和账号,并依据互联网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网站、平台、账号,对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切实发挥网络执法监督职能,有力维护新区网络空间法治秩序。

    举报指南:

    1.举报邮箱:bhxqjbzx@tj.gov.cn。举报信件请在邮件名称中注明“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举报”。

    2.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举报主体为企业的,举报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

    3.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为及时核查举报信息,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提倡实名举报,网信部门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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