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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产权,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发布日期:2017-01-04 14:48 来源: 分享到:
  • 日前,开发区审计局在对泰达实验学校审计中发现,实验学校校舍房产由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3年办理竣工决算,并于2014年8月取得房屋产权证,至今该资产产权人仍为该房地产公司。根据《建交局关于开发区新建居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管理相关问题的请示》(津开建交报[2015] 207号文件),实验学校房产校舍应无偿划转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经了解,开发区还有其他类似实验学校校舍房产的由房地产开发商建设的新建居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如菜市场、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社区医疗卫生、学校幼儿园等。建议有关资产使用部门及管委会相关部门尽快落实上述新建居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资产的产权划转手续,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簿,以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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