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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严查这项污染防治工作,不合格就罚!

发布日期:2019-07-08 13:58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时讯 分享到:
  • 保卫蓝天 打好移动源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关于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天津开发区现已按照《天津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滨海新区2019年移动污染源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移动污染源防治工作。

    移动源重点包括哪些?

    首先包括柴油运输车辆,如集装箱运输车;其次是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如工地里的挖掘机、工厂里的叉车等;再次是车载柴油机设备,如移动砂石粉碎机等。这些都是大气中氮氧化物污染的重要来源,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使用排放超标,或未按规定安装污染控制装置的机械一经发现,即处以五千元罚款;而按照2019年新发布的《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开发区东区和中心商务片区属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更会面临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的防治工作如何开展?

    定期路检

    夏日炎炎,艳阳高照。川流不息的泰达大街上,在几位交警的组织下,呼啸行驶的柴油货车被有序地引导到隔离带中,开发区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的项目负责人刘晓奇带着四名工作人员立刻提着一套分量不轻的设备小跑过来,对车辆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并记下结果。


    整个过程迅速而有序,监测合格的车辆很快离开,不合格的车辆则由交警开出50-200元的罚单。一些车主对尾气监测提出疑问,刘晓奇会主动上前进行沟通。半年多来,这样的路检在开发区范围内每周组织三次,已经完成了对数千辆柴油货车的检测。

    从使用段着手  抓住用车大户这个牛鼻子

    在定期开展路检的同时,对于柴油运输车辆,开发区一直在积极探讨更适合区域的管理方法。结合开发区外来车辆多的特点,以用车企业为切入点,加强用车大户,也就是中重型柴油货车日使用量超过20辆次的企业的管理。只要抓住了用车大户这个牛鼻子,就能顺藤摸瓜,对上游供应商、运输单位落实管理要求。


    据悉,各企业工厂需要在7月15日前对2018年柴油货车使用台账进行备案,并在10月31日前上报相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报告,符合标准的机械才可获得相应的环保标识。

    同时,开发区环保局建议各个用车大户使用国四标准车辆,加快国三标准车辆的提前淘汰,避免标准提升后措手不及,影响企业效益。

    深入工地  开展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申报检查

    对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车载柴油机设备,则主要采用申报检查的工作方式。在用户提出申报要求后,技术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查合格,并发放二维码“身份证”。二维码与受检机械绑定并具有唯一性,在关联的信息系统中记录了车辆是否合格等信息。


    创造条件 坚持落实

    由于现在仍处于移动源污染防治的初期阶段,为了弥补企业方在理解和配合热情上的不足,环保局工作人员必须要积极主动联系,不但要做好案头的工作,还要深入一线,才能确保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到实处。

    “尽管面临一些困难,但开发区环保人的工作宗旨是:创造条件,也要坚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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