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构建便捷高效的审批体系,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天津经开区推出“用地清单制”和“协议即进场”改革举措,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提高土地管理效率,用审批“减法”换发展“加法”,确保企业“拿地即开工”,跑出经开区加速度。
“用地清单制”
“用地清单制”是把过去由土地受让单位拿地后需要自行办理的土地资源评估、评价和普查等事项,调整为土地出让前由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并形成“用地清单”,“用地清单”在土地出让时交付给受让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土地受让单位依据清单即可提前开展地块开发方案设计。
“用地清单制”实现了审批前置、流程再造,将“企业跑”变为“政府跑”,“供地后评估”变为“供地前评估”,可以更大限度的帮助用地企业降成本、压时间,确保土地出让后尽快开工建设。
“协议即进场”
“协议即进场”政策聚焦用地单位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到完成土地移交手续期间的“等地期”,企业和地块整理实施单位签订协议,在“等地期”即可提前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沿权属界线搭建围墙(挡)、电力线路及管线探测、勘探外业、现势地形测量、地籍测绘、日照现场测绘、地下市政管线测量等。“协议即进场”政策将“等地期”变为“加速期”,进一步节省了用地单位开发建设的时间和各项成本。
“用地清单制”和“协议即进场”政策的发布,是天津经开区全面贯彻天津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是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是聚焦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创新招法,将大大精简环节、简化要件,有效提升审批效率和智能化服务,有效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