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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发展 打造5个平台经济聚集区

发布日期:2023-07-20 09:10 来源:天津政务网 分享到: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会同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编制形成《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到2027年,我市将引进国内外头部平台企业不少于2家,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平台企业不少于2家,在重点领域汇聚超过200家知名平台企业,打造5个平台经济聚集区。

    昨天在我市举行的“加快数字天津建设 以有力举措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周胜昔介绍,《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领域包括8个方面,分别是工业互联网方面,将打造2个以上具有跨行业、跨领域能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各类生产设备与信息系统广泛互联互通;数据服务平台方面,将力争引育超过10家平台企业,加速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及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科技服务平台方面,将大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试验研发设备共享等科技服务业态;网络货运平台方面,重点打造2至3个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网络货运平台聚集区,汇聚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网络货运领域平台企业;灵活用工平台(人力资源平台)方面,重点引育2家以上有特色、有规模的灵活用工或人力资源平台企业,满足对人才获取、灵活性配置等方面需求;循环经济物流平台方面,重点引育2家以上专业化、特色化的循环经济物流头部平台,形成1至2个聚集区,实现线上回收线下物流融合发展模式;信息服务平台方面,打造1至2个信息服务产业聚集区,争取头部平台企业设立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在津总部型主体数量达到50家;其他新兴平台方面,将支持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等平台企业总部、研发中心和运营中心等平台型项目落地。

    针对平台经济发展政策需求,我市从财政资金、人才招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4个方面构建政策支持体系。设立市级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带动作用以及充分利用各项科技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平台经济发展。为了优化平台经济生态,我市建设典型应用场景,形成涵盖多价值环节的平台经济生态圈;加强数据开放共享,畅通政企数据双向流通机制;营造标准化良好环境,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部门、各区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合力营造拴心留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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