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滨海新区民营百强企业评选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区内企业:

按照滨海新区开展2023年民营百强企业评选工作的要求,我区将于近期启动2023年度滨海新区民营百强企业征集工作,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滨海新区注册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有眼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资绝对控股企业、外资绝对控股企业和港澳台资绝对控股企业不在排序范围内)。

2.销售收入百强:门槛值15亿元以上的企业。以 2022年“营业收入”作为基础指标对参评企业进行排序。总部设在新区本地的企业集团,集团与下设子公司营业收入合并计算,总部设在新区以外的企业集团,以在新区设立的子公司单独计算,不进行合半。

3.依法纳税百强:门槛值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企业2022年在新区缴纳的税金总额作为基础指标对参评企业进行排序。

为做好上述工作,请我区拟参评企业于2023年9月20日下午16:00前,将企业2022年统计年报中的《财务状况表》(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章)以PDF文件形式通过邮箱反馈我区,以此作为民营百强企业的评选依据,排名情况待评选工作结束后将予以公布。

联系人:赵亮

联系电话:022-25201497

联系邮箱:zhaoliang@teda.gov.cn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