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实信任的母子关系构建良性家庭关系

发布时间:2023-04-03 11:08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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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秋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著有《履行父母责任的前提是其监护能力的提升》《形成“儿童友好型”亲子模式至关重要》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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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两个儿子,公婆帮忙照顾,丈夫很少插手。在育儿方面,每当我与公婆产生育儿分歧时,丈夫总是视而不见,或干脆站在他父母一边,我十分委屈,逐渐对他有抱怨、指责情绪,二人渐生嫌隙。

    二宝出生前,丈夫申请去外省工作,我既当爹又当妈,身心疲惫。这些年,我忍不住把对丈夫的不满情绪和对公婆的怨气发泄在孩子身上,大儿子正值青春期,我们三天两头起冲突,小儿子被爷爷奶奶宠着,不能一贯遵守我给他立的规矩,这一切都令我很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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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月,你好!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每个人都处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中。而且,越是关系亲近的人,其在处理关系时就越发复杂敏感,家庭关系中的复杂性在养育孩子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你的困扰,并非个例,而是很多父母尤其是妈妈普遍存在的难题。家庭关系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在仅就来信中涉及与养育孩子有关的内容为基础展开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首先,关系处理的核心要素是主体性。无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还是公婆与儿媳或者公婆与核心小家庭的家庭关系,保持主体性都是核心和关键。而主体性的核心,就是要立足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去构建和处理关系。重心是“我要什么,我能做什么”,而不是抱怨“对方不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也就是我们能够主动改变的永远都只有自己。而回归主体性,是理性处理关系的基点。以此为基础,我们就能够基于事实逻辑,负责任地看待他人、处理关系。我们也能深刻地认识到,你的抱怨和指责不能使你和丈夫的关系变得融洽;你迁怒于孩子只能使你和孩子的关系变得疏远;你对公婆的怨气也会导致他们难以与你在育儿方面达成一致。

    其次,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建设性构建和谐有爱的家庭关系。家庭关系虽然涉及多主体、多维度,但是可以分为两大层次:一是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如夫妻关系、婆媳关系等;二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之间的关系,如父子关系、母子关系。这两个层次的关系在处理时存在截然不同的原则和规律。成年人之间,总体原则是平等协商、责任自负。对于未成年人,父母则负有教育、抚养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也有协助义务。而成年人的责任,也是目标,就是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以此为基础和共识,妈妈以身作则,践行主体性要求,就有机会构建良性互动的家庭关系。

    最后,以结实信任的母子关系为核心,围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构建良性家庭关系。作为妈妈,你具有天然的优势成为孩子生命中的重要客体,与孩子构建起结实信任的关系。这需要你能够按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学习儿童发展规律,了解儿童身心特点,看见并尽可能满足孩子的需求,尤其是要对自己的情绪负起主体责任,尽最大努力不把自己的负面情绪过度向孩子释放,努力为孩子们的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一旦你回归主体性,对丈夫和公婆不再指责和抱怨,他们才更有可能改变,开始与你协商和沟通。退一万步讲,假设他们冥顽不化、油盐不进,只要你与孩子们建立起了结实信任的亲子关系,也就不必太在意你与丈夫或者公婆在育儿细节方面的差异和分歧。因为能够对孩子产生较大影响力的家长,一定是孩子生命过程中的那个重要客体,其他家庭成员即使与你的育儿观点或者做法不一致,对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影响力也可以忽略。

    总之,作为妻子或者儿媳,你或许无法改变丈夫和公婆的观点和做法;但作为母亲,只要你用心看见并满足孩子的需要,你就一定可以为孩子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天地,呵护孩子们成长为温暖有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