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妈咪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16:16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关于开展2021年“爱心妈咪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经开区各基层工会组织。
二、建设标准
1、场地建设。单位需安排独立用房,确实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利用职工之家等房间一角,须设置隔断或者隔帘等,确保私密、整洁、温馨、温度适宜。地面铺装应防滑、易清洁,内部装饰色调温馨,照明光线柔和,确保整洁、温馨、温度适宜。(空间10平米以上可推荐申报市级示范点)
2、设施设备建设。基础配置需配有冰箱、消毒柜(或消毒器)、简约桌椅、电源、窗帘等必备品;疫情期间要配备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物品;母婴相关知识书籍;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对室内进行规划布置,配备空调、电视机、DVD播放机、饮水机、置物架、挤奶用品、上下水;舒缓压力设施等相关物品和设施。
3、运行管理。
①要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哺乳室整洁卫生、安全舒适、运行正常。
②要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使用制度、清洁制度、安全制度、维护制度等内容。
③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规范化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经开区各基层工会组织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要求,认真填写《2021年“爱心妈咪之家”建设申请表》(附件1),于6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原已命名的单位不重复申报)
2、各基层工会组织要深入基层单位指导服务,推进女职工哺乳室规范化建设,并进行初审验收,特别做好相关材料及入账凭证、发票等核查留存,并于8月6日前将《2021年“爱心妈咪之家”建设审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及2-3张不同角度“爱心妈咪之家”全景照片一并反馈,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经开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3、新区总工会基层部将采取审核上报的材料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审核,对符合建设标准的,择优向市总工会申报。市、区总工会审核合格后将给予一定的创建支持金并统一发放铭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爱心妈咪之家”建设工作。各级工会及女工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大力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拓展功能提升质量强化规范化建设。各级工会及女工组织要对已建“爱心妈咪之家”加大管理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发挥作用;对拟新创建的要根据女职工需求和建设标准,加快推动“爱心妈咪之家”建设。建立健全“爱心妈咪之家”档案和运行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努力建设成为集女职工哺乳、孕妇休息、交流培训、心理调适舒压等于一体的温馨驿站,力争实现“一室多能”,确保“爱心妈咪之家”健康可持续发展。
3、不断提高“爱心妈咪之家”建设的覆盖面。要通过组织观摩、学习交流等方式,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加大宣传,不断扩大“爱心妈咪之家”建设覆盖面和影响力。
联系人:崔雪姣 余颖
电话:25203972 25203973
邮箱:tedafulian@163.com
附件:
1、2021年爱心妈咪之家建设申请表
2、2021年爱心妈咪之家建设审核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