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创建工作正式启动啦!

发布时间:2022-05-09 10:02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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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和科技部、全国妇联等十三部门印发的《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激发辖区内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着力搭建经开区女性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大力发掘女性创业创新优秀项目,积极培树女性创业创新优秀领军人才,营造关心支持女性创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升泰达女性双创能力。经开区妇联、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面向经开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即日起启动2022年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创建工作,旨在为广大创新创业女性提供便捷、高效、专业、多样的双创服务。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5月31日

    二、创建主体

    凡是有志于服务妇女创新创业的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都可以创办各具特色的“巾帼众创空间”,为女性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让更多女性实现创业。

    三、认定条件

    “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是能够高效配置各类创新要素,精准孵化、大力扶持女性创业者发展的巾帼众创空间,是妇联组织服务女性创新创业的重要工作平台和载体。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女性创办、领办的众创空间,或入驻企业的女性成员、以妇女儿童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创业项目(团队)占比超过30%以上。

    2.女性双创服务特色鲜明,建设或管理运营主体为在经开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运营满一年以上。

    3.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主要负责人和服务团队要具备一定行业背景、经历、相关行业资源和性别意识。创业导师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女性创新创业的服务需求,一般应在10人以上。

    4.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女性创业者提供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提供创业工位30个以上。具有至少200平方米以上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如为租赁场地,租期应不少于5年。

    5.具有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开放式互联网线上平台,整合内外部创新创业资源,能经常对女性创业者开展创业辅导、资源对接、投资路演等多元化线上线下的创业创新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

    6.具备创业投融资服务功能,利用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融资等方式,加强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作,完善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女性初创企业。

    7.具备能够满足空间内女性创客展示风采、开展活动等方面基本条件的场地。

    四、申报要求

    创建单位提出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由经开区妇联进行评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予以命名认定。被命名的单位须在显著位置设置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标志牌。

    五、支持举措

    对于予以授牌的“巾帼众创空间”每年将定期组织交流观摩、新知学习、活动展示、项目合作、创新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搭建平台展示女性“双创”成果;经“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推荐的优秀创业女性典型和团队,可优先推荐为“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候选人,全面激发女性“双创”活力,并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巾帼众创”的影响力,引领广大女性创新创业热潮。对本年度荣获经开区级、滨海新区级“巾帼众创空间”和天津市级“津帼众创空间”荣誉的阵地将予以5000元、8000元、10000元的支持金奖励,用于鼓励“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建设及创新活动开展。

    六、其他

    1.对于工会关系隶属经开区,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给予支持金奖励,奖励资金将拨付至基层工会组织。

    2.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工会关系不隶属经开区、未按时缴纳会费的企事业单位创建的各级众创空间,授予相关荣誉称号,不再发放支持金奖励。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2-25203978

    邮箱:tedafulian@163.com


    附件: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申报认定表

    经开区妇联

                                       2022年5月9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kfqfl/upload/files/2022/5/经开区“巾帼众创空间”示范基地申报认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