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天津后随迁子女如何办理转学?

发布日期:2019-05-28 14:01
来源: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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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了解,天津启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以来,不足两个月时间,已有6万多人进入实质性办理程序。同时,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经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2018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

    很多父母选择落户天津的主要原因是孩子上学问题,但是在落户天津后,父母如何为孩子处理转学问题呢?何时转学才不会错过最佳时机呢?

    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一般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及最后一个学年不办理转学。具体时间各区不同,需要提前电话咨询。

    转学时间

    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一般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及最后一个学年不办理转学。具体时间各区不同,需要提前电话咨询。

    小学阶段转学

    一般是户口所在地片区范围内的学校,如果不招人的话,就是由教委指派,指派到哪里就必须去哪里,不能变。没有房子的,部分地区也同意按照户口所在地的租房合同指派学校。

    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并报转入校所属区教育局登记备案,具体问题请咨询教育局小教科。据《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


    【具体案例】

    问:孩子现在德州市上小学五年级,计划今年九月转入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海滨学校上学,现居住在大港油田幸福南里。不知能不能转入海滨学校,如何办理?

    市教委回复:我市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并报转入校所属区教育局登记备案,具体问题请咨询滨海新区教育局小教科。据《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

    初中阶段转学

    在天津如果是在初一上学期转学,则不会有耽搁,初一下学期至初二下学期转学,会影响孩子的体育平时成绩。需要注意的是,初三不能转学。


    【具体案例】

    市民周先生咨询孩子转学问题,“孩子自小学起一直在北京读书,现读初二,但户口一直在河北。我已办理了天津落户,目前计划在和平区购房,请问子女随迁至天津后,是否可以转学到和平区就读初中?”

    从和平区教育局了解到,本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初二下学期不受理转学事宜。根据周先生介绍的情况,目前开学季已过,孩子已经错过了最后的转学机会。只能在当地参加中考后申请高中一年级转学事宜。

    高中阶段转学

    天津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全年不能转学。其他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办理,需要及时联系所在去的学校;转私立学校时要问清楚是否能办理学籍;没有学籍则不能参加高考;高三可以转学,但是要以社会考生参加高考,就是说报考学校有一定影响。

    特别提醒:天津办理转学之前一定要先拨打所属区县教育局的电话咨询清楚再办,以免没有学校接收、无法办理转学,耽误孩子教育。


    【具体案例】

    武清区市民李先生咨询孩子转学事宜,“我的孩子在河南参加中招考试,现在上高一,学籍在河南,红印户口在武清区,现想上武清区高中,可转学转学籍吗?”

    从教育部门了解到,天津常住户口学生高中从异地转学回津,只有高一下半学期、高二一年才可以,而且需要自己提前联系好学校,才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小结】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一般第一学年的第一学期及最后一个学年不办理转学。但综合不少问答可知,部分区初二下学期已不受理转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