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技能人才研修专项资助

发布日期:2019-05-30 15:47
来源: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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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育目标

    每年资助人员不超过100名,本市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关键技术技能岗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赴境外研修的,每人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赴外省市研修的,每人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申报条件

    市级重点以上职业院校实习指导教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也可申报。资助对象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贴的高技能人才可以放宽至50周岁。

    申报材料

    (一)《研修资助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培训单位的邀请信函(须注明培训费、培训安排等)。

    请以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