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优秀企业家”培养

发布日期:2019-05-30 15:50
来源: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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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育目标

    培养1000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家”。

    申报条件

    1.个人条件

    在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高级经营管理者。

    2.企业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年均增长在10%以上,或已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2)工业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申报材料

    1.《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优秀企业家申报书》,附电子版。

    2.有关证明材料。

    请以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