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目标
培养1000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优秀企业家”。
申报条件
1.个人条件
在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高级经营管理者。
2.企业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年均增长在10%以上,或已被认定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2)工业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申报材料
1.《天津市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优秀企业家申报书》,附电子版。
2.有关证明材料。
请以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