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

发布日期:2019-05-30 15:53
来源: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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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政策

    给予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一定数额(分30万元、40万元二档)的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主管委局或区可给予相应匹配。经费主要用于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合作交流及团队建设。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20个。

    项目分类

    主要分为共建实验室、短期聘用、项目招标和技术指导等四类,每类项目应为近三年已完成的项目或在申报当年能完成的项目,具体分类如下:

    1.共建实验室合作项目:企业结合自身研发需求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实现课题共同研发,人才双向培养。双方须签订共建实验室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和预期成果。

    2.短期聘用合作项目:企业短期聘用高校、科研院所中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产品研发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重大工艺等难题。双方须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作目标及相关待遇,聘用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

    3.项目招标合作项目:企业针对产品研发生产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重大工艺等方面的难题提出技术需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合作对象。双方须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

    4.技术指导合作项目:企业聘请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对产品研发生产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重大工艺等方面的难题进行指导。双方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工作目标,企业与专家商定工作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及方式并在合作协议中明确体现。

    采取其他形式与高层次人才进行合作研究且产生了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经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牵头单位批准同意后也可申报。

    申报材料

    《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申报书》

    请以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