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策
为自然科学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提供100万元的经费支持,为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提供30万元的经费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主管委局或区可给予相应匹配。该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其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合作交流及团队建设等。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批30名。
申报条件
1.35周岁以下;
2.一般应获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也可以突破该条件限制。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发展潜能,有一定的学术或社会影响;
4坐落在本市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
注重推荐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
申报材料
《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企业人才智力合作项目申报书》
请以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