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发布日期:2019-05-30 15:58
来源: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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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养目标

    实施“天津市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选拔培养两院院士后备人才。市科协负责实施,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20人左右。

    申报条件

    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的: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国内外相应水平奖项。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国内外相应水平奖项。

    (三)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称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或获得相应水平荣誉称号。

    (四)在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担任或曾经担任重要职务。

    支持政策

    相关经费从市人才发展基金列支。一次性给予入选者20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合作交流及团队建设等;每年资助入选者2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学术科研活动;对入选者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入选者邀请国内外院士专家来津参加高水平学术论坛、年会等学术交流活动的,给予活动经费50%的支持。

    申报材料

    (一)《天津市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表》(登录“海河英才”网www.tjrc.gov.cn下载)。

    (二)近5年来的业绩证明材料:代表性著作、论文、技术报告,研究成果引用、评价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三)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请以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