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选两院院士

发布日期:2019-05-30 16:04
来源: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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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予我市新当选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每人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资助;给予用人单位500万元经费资助,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申报材料

    院士增选结果公布后,用人单位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才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一)资助经费申请函。

    (二)天津市人才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三)资助经费使用计划。

    请以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