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讲 基层工会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6-08 15:13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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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嗨,大家好。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会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津滨工〔2021〕23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会应每年年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那么,对于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基层工会应当如何办理核销手续呢?

    首先,基层工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工会固定资产报损审批表》,资产管理部门作出鉴定、审核,报主管领导或者领导办公会议审批。

    然后,需要上报审批的,基层工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审批同意的《工会固定资产报损审批表》的相关内容,向主管单位或上一级工会提交“关于固定资产核销的申请报告”,并填写《工会固定资产核销申报审批表》及《工会固定资产核销申报明细表》,报主管单位或上一级工会进行审核。

    最后,主管单位或上一级工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或下一级工会递交的有关材料,对基层工会申报核销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对固定资产的核销进行批复。

    关于固定资产核销的审批权限,请大家注意:

    1.滨海新区总工会对各开发区、街镇总工会、系统工会、直属单位工会的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固定资产核销事项进行审批。

    2.各开发区、街镇总工会、系统工会及直属单位工会对所属基层工会固定资产核销进行审批,对本级工会单位价值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批,超过上报区总审批。

    按照审批权限,各级工会及企事业单位只有接到主管单位或上级工会的批复后,才能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和财产的变卖手续。同时,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好,本期内容就到这里,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