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召开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9 16:52 来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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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工会十八大目标任务落实,切实将“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要求贯彻到全年工会工作中,并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经济发展、创建和谐企业中更好发挥职代会作用,按照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规范召开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的要求(见附件1),请各基层工会结合本企业实际,积极开展职工(代表)大会2024年度首次会议和会前会后报备、选举职工董事监事报备、未如期换届报备及特殊事项报备等工作(见附件2-3),定期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见附件4),以推进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动新时代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规范召开职代会工作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任务。各基层工会要提高认识,切实把企业民主管理放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中来认识、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任务来把握、作为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责任来落实。要高度重视规范召开职代会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力度,推动新时代企业民主管理取得实效。推动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百人以上非公企业普遍建立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百人以下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覆盖率稳步增长。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职代会程序规范有效

    各基层工会要扎实推进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实践,保障职工民主权利,落实好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要认真对照《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等全国及我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今后,凡因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不力,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或产生重大劳动纠纷案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滨海新区总工会将取消该单位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三、把握关键环节,正确规范履行民主程序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职代会工作的根本保证

    各基层工会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提出意见,并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经开区总工会将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工会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各基层工会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履行向经开区总工会报备手续。

    (二)坚持将职代会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公司法》中有关企业民主管理内容,特别是有关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规定。推动企业将包括职代会制度在内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写入公司章程。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行企业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符合建制条件的企业集团要普遍建立并规范运行集团职代会制度,健全完善职工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工作体系。

    (三)定期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

    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办法》要求,把职工群众认可满意作为评价重要指标,按照依法规范、依靠职工、注重实效、示范引领的原则,采取自查评估、上级评估、职工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质量评估工作。各基层工会每年召开首次职代会后均要开展自查评估。经开区总工会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四)规范落实职代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职权范围

    凡涉及重大决策问题、企业改革改制重组破产等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不能以其他会议形式替代。全面落实票决制,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必须分项进行无记名投票。要将带薪休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职代会审议事项,定期向本单位职工进行报告和说明。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代会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予以公示。会议结束后,工会应当及时将工作档案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五)积极推动“云端职代会”系统的规范应用

    各基层工会要认真学习《天津市企事业单位召开云端职代会管理办法》《云端职代会系统操作手册》,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广泛性和经常性,确保职工群众民主权利得到落实。

    (六)不断提升职工代表履职能力

    各基层工会要加大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年度首次职代会召开前,要做好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努力提升职工代表的履职能力。要做好职工代表提案工作,推动企业完善提案征集、提案审查、提案反馈等制度,进一步调动职工代表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职工代表提案质量。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参政议政作用,开展常态化职工代表巡视工作。

    同时,为企业开成、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提供有效的工作方法,经开区总工会根据企业需求和基层工会的实际工作情况,提供职代会培训讲座、职代会工作专项辅导和职代会工作经验交流等服务,并提供《天津经开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辅导手册》、职工代表培训课程清单和职代会微动漫视频课件等,保障基层工会民主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基层单位如在开展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随时向区总工会权益科反馈,区总工会将及时给予指导服务。

    联系人:郝老师(25203957)

    联系邮箱:jkqldgx@163.com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6号




    天津经开区总工会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4/2/1.关于规范召开2024年度企事业单位首次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4/2/2.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报备工作的通知.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4/2/3.职工代表大会报备表(会前、会后).docx
    https://attNew.teda.gov.cn/zgh/upload/files/2024/2/4.天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