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一、负责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及利用等工作。
三、受财政部门委托,负责代征与不动产登记有关的登记费、工本费等。
四、负责代收房屋维修基金。
五、负责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政策法规宣传、信访工作。
六、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工作。
七、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任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九、承办党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综合业务科。
二、窗口受理科。
三、线上受理科。
四、业务审核科。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对外办公时间:夏季 9:00-12:00 13:30-17:00 ,伏天作息 9:00-12:00 14:30-17:00,冬天 9:00-12:00 13:00-17:00
联系方式:022-252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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