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拿到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此次是企业对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的第二次申报,与以往其他项目类似情况不同的是,这次申报并没有重复提交前一次的申请材料,而是在经开区通过“极简承诺”的方式,在确认该项目为临时施工占路许可的延续,且占用道路位置、面积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只提供了一份承诺书和一份申请表,当天就办理完成。
办事人张先生表示,他们是此次改革创新的直接受益者,“虽然以往申报材料和办理时效已经得到了优化和提升,但是没想到这次在与工作人员沟通确认后,只提交了承诺书和申请表,申报材料大量缩减。当天下午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就通知我们的审批通过,这让我们后面办理其他相关事项的时间迅速提前,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这也就意味着节省了更多的成本”。
今年6月初,为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经开区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加快区域基础设施项目进程,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制定《“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极简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审批微创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缩减审批环节,减轻企业负担。
“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极简承诺制办理提示
(一)适用范围
1.经开区区域内轨道交通、城市更新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临时占路许可。
2.为上一次该项目临时施工占路许可的延续,且占用道路位置、面积未发生改变。
(二)申报流程及材料
1.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主题业务”模块选择“涉路施工联合审批-城市道路”事项,在“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及“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上传材料界面,分别上传道路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要求的材料。
2.申报材料
(1)临时占路延续申请承诺书一份;
(2)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等设施申请表和位置示意图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