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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寻找泰达最美药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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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2 13:37 来源:天津经开区—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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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展现执业药师风采,促进执业药师队伍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优秀执业药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寻找泰达最美药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泰达最美药师”被推选人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内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且注册在岗时间不低于三年。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差错事故,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认真负责,业务精湛,在药学(中药学)岗位上或者在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和促进公众用药健康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得到社会公众认可,获得较大荣誉。

(二)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在保障药品供应、维护公众健康等工作中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三)以人为本、服务患者。积极开展慢病管理、健康宣传教育等药学服务工作,在减少用药风险、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药物治疗效果方面成效显著。

(四)热心公益,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在普及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知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推选征集(9月2日-8日)

广泛宣传,由各单位动员本单位职工,充分发掘先进事迹,报送被推选人材料。

(二)第二阶段,专家初审(9月9日-13日)

由专家组对被推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入围人员名单。

(三)第三阶段,网络投票(9月16日-22日)

对初审后入围者进行公开网络投票。

(四)第四阶段,终审公示(9月23日-27日) 

根据初审评定结果,结合网络投票情况,评选出3至5名“泰达最美药师”,并公示5天。如公示期间被推选人被举报有“挂证”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经核实后将取消评选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推荐候选人不限人数。

(二)请各位单位于9月9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推荐PDF格式)报送至邮箱:songch@teda.gov.cn。纸质材料可邮寄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楼 食品药品监管科;联系人:宋春华;联系电话:022-25201908

(三)所有推荐材料应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主办方亦不承担以上问题及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将保留取消活动资格及追回授予荣誉的权利。

四、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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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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