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转型,进一步推动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们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津开发〔2020〕16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政策适应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津市滨海新区融义路宝信大厦发改局。
2.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iuq@teda.gov.cn。
三、咨询电话
1.发展和改革局:刘茜,25202140;
2.建设和交通局:张颖,25202855;
3.生态环境局:王慧珍,25201974。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
附件: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