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劳动合同备案
回复问题:
一、办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2006]46号)《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1号)
二、服务对象
在开发区注册经营的各类用人单位及非本地注册但驻区内的用人单位
三、办理程序
1、企业报送劳动合同备案相关材料 2、窗口人员进行材料审核 3、现场办理业务
四、提交材料
1.劳动合同备案材料清单 2.《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一式两份),均加盖公章; 3.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导入表 注:续订变更劳动合同名册》下载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平台—服务—部门办事—搜劳动合同备案。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六、办理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投资服务中心B区5楼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2520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