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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南港工业区生产安全事故等五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14:09 来源:泰达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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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各委管企业,各有关驻区单位:

《天津南港工业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南港工业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南港工业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天津南港工业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南港工业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五项应急预案业经管委会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经经开区减灾委员会批准,由经开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于

2023年4月6日印发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之《天津南港工业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经经开区党委常委会2021年第38次会议通过,由经开区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于2022年1月7日印发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震应急预案等12个专项应急预案》之《天津南港工业区地震应急预》《天津南港工业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南港工业区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经经开区管委会批准,由经开区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于2023年3月28日印发的《天津南港工业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南港工业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另附)

          2.天津南港工业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另附)

          3.天津南港工业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另附)

          4.天津南港工业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另附)

          5.天津南港工业区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另附)





           经开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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