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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留足空间

发布日期:2024-10-10 08:28 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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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前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天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以优先保护耕地资源为前提,统筹安排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方面的用地需求,为城乡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留足空间。《规划》提出依法适度科学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推动空间复合利用。面向未来多元化的食物供给趋势,《规划》强调发展现代都市型畜牧业,保障渔业用海和水产养殖空间,发展设施农业。同时,注重小站稻、宝坻“三辣”、七里海香蟹等天津特色农产品发展的空间保障,重点建设13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科学配置建设用地空间。《规划》在安排适量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鼓励农村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农房等资源依法依规盘活利用,全面保障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合理需求,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

为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指引。《规划》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围绕现代都市型农业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城郊融合型、特色保护型、中心带动型、改善提升型、引导整合型等5类不同类型行政村的规划与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功能完备又保留乡味乡韵的宜居乡村。《规划》聚焦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强调按乡村社区生活圈合理配置公共服务和生产服务设施,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规划》还明确要求尊重山水环境、地形地貌,避免“千村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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