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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合作案例落地
可以“先尝后买” 让专利不再束之高阁

发布日期:2024-11-20 07:43 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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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有免费试吃,如今,科技成果也能“先尝后买”。11月19日,天津市天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科技大学签订了“多运动目标跟踪方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以往不同的是,企业可以在免费使用1年后,根据使用情况再付费转化,这也是我市首个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的案例。

本月初,《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在全市率先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路径:高校院所等单位将科技成果许可(转让)给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在免费使用一定期限后,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原则,采用“分期支付”“延期支付”“附条件支付”“收益提成支付”等方式约定付费许可(转让)事宜。

“从了解政策到签约,一共只用了18天,这种和高校的合作方式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作为“先尝后买”的首个体验者,天津市天安博瑞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姚戈告诉记者,以公司研发的消防员综合定位终端为例,其中包含了几十项专利,除了依靠自身研发,专利授权许可(转让)是企业获得技术成果的重要方式之一,而十几万元到几百万元的许可(转让)费用,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支出。

在他看来,“先使用后付费”模式解决了企业和高校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问题:“在把知识产权应用到产品之前,企业不能准确地评估它的价值,所以不太愿意去一次性支付转让费用。如果先使用一段时间,我就能知道这个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支付费用时会更有依据、更加放心。”

使用者能受益,权利人又可以获得哪些好处?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副院长何杰表示,学校每年的专利申请量很大,但许多都“躺”在柜子里没有得到应用。“通过这一模式,学校和企业节省了磨合的时间,专利的效果可以在产业中进行验证,让知识产权变成有价值的生产力。有了保险产品的保障,学校也不用担心无法获得专利许可费用。”

何杰提到的保险产品,是人保财险联合高新区推出的专利实施失败费用损失保险。“专利在实施期间如果没有产出预期成果,经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保险人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认定为专利无法实施或者专利转化失败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从而为企业和高校分担风险。”人保财险天津市分公司国际部总经理张婷介绍。

姚戈告诉记者,此次获得许可的“多运动目标跟踪方法”专利,将用于定位终端升级产品的研发,进一步提升定位精度。“我们会与高校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这也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最新科研成果,更好地为我所用。”他表示。

通过多轮政策宣讲和对接活动,目前,南开大学等高校也表示将与企业携手,围绕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等领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合作。

天津滨海高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夏青林表示,高新区企业科技属性强、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对创新成果的需求旺盛,“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搭建了科教资源与企业的“握手”通道,能够真正将成长潜力大的科创成果选出来、用起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这一模式还将与天开园政策形成合力,推动更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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